各能管中心建设单位:为加强全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验收条件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具备如下4项申报条件:(一)能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可将计量数据实时准确地发送到企业端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统,二、项目验收提交材料(一)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表(附件1),(二)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三)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投入佐证材料,三、项目验收程序(一)项目验收申请,内容包括:用能单位的基本情况、能源管理制度体系、计量统计体系等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以及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点布置及数据采集情况等,针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现场情况介绍及能源管理中心的现场演示,专家按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等级认定标准进行打分评价,附件:1.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表2.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报告提纲3.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评分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1日(联系人:周小勇,联系电话:2220093)附件:1.附件1: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表.doc2.附件2:珠海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请报告提纲.doc3.附件3: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