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贸创〔2024〕1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贸创〔2023〕18号)要求,经园区自主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定泸州自贸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为省级成熟型跨境电商产业园,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7家为省级成长型跨境电商产业园,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要切实发挥产业集聚、人才孵化、创新引领的作用,助力市(州)外贸转型发展,相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产业园与海关、物流、产业带、海外仓等资源高效整合衔接,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做大业务规模,每季度向商务厅报送产业园建设运行情况,商务厅将加强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指导帮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附件:四川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名单四川省商务厅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