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精神,现将景宁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向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3.联系电话:0578-5085979附件:景宁县2022年度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二批)景宁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