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章丘区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季康等8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编号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单位名称人员类别137018119***010季康济南诺亚门窗有限公司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37012219***015王鹤令山东迈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37018119***010魏青峰济南市章丘区兴峰汽车美容店农村自主创业农民437012219***757宋业河章丘市高官寨老四大酒店农村自主创业农民537018119***436靳辈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贝瓦府饭店农村自主创业农民637018119***512邢攸鹏山东攸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村自主创业农民737012219***011刘振宝章丘区刘振宝废旧金属回收站农村自主创业农民837012219***41X马守河章丘市相公庄福常在茶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章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83214628,章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