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3年度技能人才津贴及相关奖励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1、申报对象: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当地社保证明为准),可享受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无企业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①《江山市职业技能培养奖励申请表》(附件3),二、高技能人才津贴1、申报对象:为本市企业紧缺工种一线岗位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无企业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①江山市技师以上人才津贴申请表(附件4),三、高技能人才配套奖励1、申报对象:我市技能人才获得衢州市级及以上技能奖项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评选活动文件、获奖文件等材料并通知人才提供个人相关材料,①《江山市技能人才配套奖励申请表》(附件5),四、高技能平台建设补助1、申报对象:本市企业被认定为衢州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评选活动文件、获奖文件等材料并通知单位提供单位相关材料,①《技能大赛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补助申请表》(附件6),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附:1、江山市2023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各项申报材料封面(样本)3、《江山市职业技能培养奖励申请表》4、《江山市技师以上人才津贴申请表》5、《江山市技能人才配套奖励申请表》6、《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补助申请表》7、《江山市2023年度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培训补助人才津贴、配套奖励及其他补助汇总表》8、《专项信用报告》获取方式说明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9日附件:1.关于申报2023年度技能人才津贴及相关奖励补助的通知.pdf2.附件1-8.doc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