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行〔2022〕18号)精神,市财政下达我县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结合各相关单位2022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我局对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安排,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9〕177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县民宗局反映,联系人:欧阳彬,联系电话:0763—8734686邮寄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附件:1.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2.关于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的说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4月8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