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规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市本级符合2023年度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第五批,本批次补贴金额按中小微型企业60%、大型30%核算)及补贴金额进行了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1月15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812-3345404地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大厦709室)序号单位名称划型类型返还比例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市建林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60%1373.112四川金恒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60%293.113攀枝花市文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60%3663.9合计5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