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实名登记制度的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的要求,二、实名认证业务类型以下人员为自然人的需要实名验证:(1)设立登记: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3)普通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4)简易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搜索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在申请办理登记业务后,由登记机关发起登记业务与实名认证关联信息,即完成登记业务同实名认证的关联验证(操作详情见附件),四、实名认证业务流程(一)现场办理业务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3.实名认证:需实名验证的相关人员登录相关软件完成相应业务实名认证,业务人员打印实名验证材料,(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业务流程1.在线申请: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等系统填报提交申请,2.实名验证及电子签名:申请人按照系统生成的实名验证列表,3.提交业务:完成实名验证及电子签名后,有纸化业务由业务人员打印实名验证材料、归档办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