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拟将2024年度符合《省级制造业高质量申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规﹝2021﹞3号)支持要求的技术改造、创新平台、试点示范、晋级提能、后续资金等项目作为第一批支持重点,择优确定支持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确定2024年度试点示范企业(单位)的支持方向和奖励额度,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拟对2023年6月30日之前应完工项目进行后续资金清算,并能提供全部投资凭证的后续资金项目也可纳入本批次审核拨付范围,企业编制《后续资金申请报告》后,项目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土地购置、厂房建设、生产性设备投资等内容,其中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具体如下:投资补贴类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需着重分析项目实施的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含设备清单、技术方案)、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量化可考核的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已购设备清单及对应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项目进展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照、批文、现场进度照片)、企业技术能力和财务及信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研发团队、质量体系认证、奖励情况、财务报表、信用中国截图等),四、工作要求(一)请拟申报技术改造、创新平台类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二)请拟申报后续资金类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将《后续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word版)、《后续补贴资金申报表》(excel版、盖章pdf版)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