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审核,现将第三批松阳县2023年拟返还名单及返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78-8806989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7号松阳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附件:松阳县2023年第三批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xls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8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