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定城街道桃园村村部举办潢川县第1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经过筛查、检查及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32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人,现拟拨付至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32名学员培训补贴3.84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评价补贴0.64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同时拨付其中1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7天生活费补贴0.021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共计4.501万元,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0376-3005682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附件1:潢川县2023年第一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附件2:潢川县2023年第一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