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统计内容统计工作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年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年报,二、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年报(一)填报对象全市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国家级、省级、市级),鼓励其他孵化器、众创空间积极参与统计,(二)填报方式1.孵化器、众创空间填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选择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平台”,2.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数据调查周期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3.孵化器、众创空间年报经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三)填报时间安排众创空间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7:00孵化器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00三、省级大学科技园年报(一)填报对象全市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省级大学科技园,鼓励准备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单位参加填报,(二)填报方式省级大学科技园年报填报单位登录广东孵化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三)填报时间安排填报启动时间:2024年1月中旬填报截止时间:以省科技厅通知为准四、填报注意事项1.孵化器的调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须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在系统填报的品牌名称及运营机构名称须与备案认定文件上一致,3.各镇街科技部门应组织本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做好统计工作,同时应对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孵化器注意对在孵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