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利政办发〔2019〕10号)、《关于开展2021年创业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利人社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自愿申报、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市就业局核查、审核,秦召等12人符合享受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8—7282673附:2021年度拟享受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名单(第十批)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