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4号)文件规定,2024年1月份受理城乡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11人,需发放补贴资金3.33万元,现将符合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4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6-7734451,附件:2023年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第三批发放人员公示).xlsx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