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支持2024年两节期间企业拓岗稳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对2024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保障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建立完善基于企业用工需求、市场招聘、社会保险缴纳、失业登记于一体的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对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元/人用工服务补贴,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元/人以工引工奖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增加300元/人以工引工奖补,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给予5万元一次性就业服务经费补助,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服务奖补,按职工取得证书等级给予企业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标准的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