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01-05
(责任部门:区商务委)(二)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节能技术改造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投资主体给予800元/吨标准煤的补贴,对合同能源管理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投资主体给予1000元/吨标准煤的补贴,(责任部门:区机管局)(三)建筑节能减排支持绿色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示范项目,6.对获得市有关部门补贴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筑节能管理与服务项目等,(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7.对本区认定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补贴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四)交通节能减排支持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六)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创建支持各领域的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各类国家级及市级的节能低碳绿色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的补贴,(责任部门:节能减排成员单位)19.支持创建市级低碳发展实践区(含近零排放实践区),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万元,同时支持实施主体持续开展绿色低碳活动,(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23.鼓励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单个项目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32.在本区开展节能政策、业务知识宣传和节能先进产品推广等活动的节能服务主体。

更多精选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00:00:00
  • 2024-01-05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