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规定,其中:城乡职业技能培训支出3608845元,职业技能鉴定支出57000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5635302.93元,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支出32133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支出11369925.2元,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支出588000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7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出975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0000元(其中:创业活动补助10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110000元、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补助20000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反映,监督电话:0933—5939557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8日责任编辑:刘攀龙审核:闫俊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