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企业或个人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和标准支撑(九)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于各类建筑、市政、公路建设中的工程建设标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说明中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工程部位和产品种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交流、技能培训和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