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现就2023年度新昌县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团队所在企业必须注册在新昌境内,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有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项目团队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后投产)完成符合县重点鼓励拓展领域和产业提升方向,该项目形成的成果经过省级新产品鉴定,二、申报时间创新团队书面材料须按附件1、附件2、及其它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企业公章(需保证其中一份材料为原件并在封面标注正本)于2024年2月5日下班前报送到县科技局高新科(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创服务中心12楼1203室),三、附件材料1.项目技术总结报告,2.项目技术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书及缴费证明、产品照片等,以上材料需为企业盖章的复印件,3.经主管部门(企业所在乡镇或街道)盖章认可的经济效益证明、销售发票,5.企业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吕杰联系电话:86621138附件:附件新昌县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情况表和新昌县科技创新团队人员情况表.wps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