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评价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县级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筑人社发〔2023〕2号),现将开阳县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到县开展备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且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得到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方可申请备案,(三)原则上申请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的应为贵阳属地评价机构,其他市州评价机构经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四)拟开展评价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自建题库需经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合格,(五)评价收费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明确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收取,下载《评价机构开展贵阳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县级备案申请表》,有意愿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评价机构年度内均可向开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开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工作安排,经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五、备案资料(一)评价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备案申请(含申请表见附件1.),(五)评价机构自建题库经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合格的相关资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咨询电话:87253050附件1:评价机构开展贵阳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县级备案申请表附件1.评价机构开展贵阳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县级备案申请表.docx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