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地方公路站: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下达我市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1,122万元安排给你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绩效目标表乐昌市财政局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