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函〔2023〕40号)精神,按照南县“五好”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南县2023年度“五好”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绩效指标考核细则》文件要求,对相关县直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现将“五好”园区创建方面拟激励的3个单位予以公示,拟激励的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县南洲镇通盛北路西500米)、联系电话:0737-5216222、邮编:413200,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