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验收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30日,申报验收项目需符合《通知》条件要求,项目执行单位需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应用效果显著,三、验收流程1.申报验收项目的执行单位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项目管理”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自主申报验收,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逾期不予补报,对申报验收材料进行核查,四、其他要求1.各申报验收单位按照《通知》等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各申报验收单位安排熟悉项目新技术应用工作的负责人在现场积极配合,于2024年1月31日前上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处,联系人:邵晓文,联系电话:81822741鲍卫庆,联系电话:85879031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629号.pdf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