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城县交鲁线(K34+272K42+472)提质改造工程的选址意见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选址意见报告编制单位,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二、报价要求:①选址意见报告编制费的计算依据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17)》计算,②基数确定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三、选址意见报告编制单位的确定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最低确定编制单位,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五、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