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党政办: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319号)精神,经组织评审,现予公布,从2023年乡村人才振兴项目经费中拨付20万元,用于对获选的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5万元/个,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做出更多的贡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各有关乡镇党政办: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319号)精神,从2023年乡村人才振兴项目经费中拨付20万元,用于对获选的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5万元/个,为我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做出更多的贡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