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企业:为落实省、市关于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意见要求,引导支持“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根据《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市产业链办发〔2023〕3号),决定开展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市19条重点产业链分别为光子、重卡、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航空、钛及钛合金、乘用车(新能源)、乳制品、航天、输变电装备、太阳能光伏、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智能终端、物联网、传感器、陶瓷基复合材料,二、申报条件(一)必备条件1.属地原则:在西安市注册,(二)竞争性条件(应至少符合以下3个条件)1.产业引领力,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有较高主导地位,具备引领产业链提升发展能力,具有较强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有较强研发及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能力,产业链相关主营业务收入或规模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1.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2.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3.doc3.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2024年1月4日(联系人:徐晓坤电话:1308091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