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发放生活、租房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65号)和滨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2023年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领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098附件:惠民县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名单.xls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