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六批共13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东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综合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8100),举报电话:0770-6261008,附件: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3年第六批)东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