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创业补贴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20〕133号)文件要求,通过自主申报,人社部门资格审核,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现将2023年四季度符合创业补贴申报条件的64家单位予以公示(其中一次性创业补贴56家、创业带动就业补贴7家、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家),公示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监督电话:85681958、85685901,附件:附件12023年四季度连云港市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xls附件22023年四季度连云港市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xls附件32023年四季度连云港市市区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名单.xls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