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高新区14户企业均符合申报稳岗返还的条件,拟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6105062,附件: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三批)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