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2〕28号)要求,经个人申请、比对审核,苏可军一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5日,如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附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第四批)序号所属区划所属街道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困难类别1惠民县孙武街道372321********5356苏可军残疾失业人员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