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45%,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最高贴息50万元……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的《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12月25日发布,省科技厅分别于2016年、2019年、2021年制定和修订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策,“鲁科贷”支持对象为在山东省内注册(不含青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备案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办法》在界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用途范围同时,明确贷款发放、备案申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工作要求,省级风险补偿标准为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省级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45%,市级风险补偿比例不低于同笔贷款不良本金的省级风险补偿比例,风险补偿资金由省、市级财政安排,支持银行将服务科技型企业情况纳入所属单位及领导班子绩效评价,推动银行建立服务科技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企业可从符合条件的贷款中任选一笔申请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