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2023年版)文件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决定授予海南优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新燕泰大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高铁东站店)、海口西海岸假日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高铁城西站店)、海口乌兰温泉大酒店、海口华茗精选酒店、海口宝丰国际酒店等8家企业为海口市第三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全市涉旅企业要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为榜样,积极加入文明旅游创建队伍,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为我市文明旅游工作贡献力量,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添砖加瓦,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