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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说明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2-29
根据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度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全市参保企业应按照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参保企业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的“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二、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限21207元、下限424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限21207元、下限4242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69元执行,提醒事项:参保企业申报的工资如果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二)缴费基数补差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参保企业为职工申报的2024年缴费基数超出300%的部分和不足60%的部分,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不再调整缴费基数,提醒事项:1、参保企业: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2、灵活就业缴费个人: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点击“报盘模板”下载本单位需要进行缴费基数调整的职工,根据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算出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请务必按照职工实际应发工资填写)填写到该报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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