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申报起始时间202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申报,二、缴费基数确定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为21207元和4242元,待山东省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月工资总额为职工申报2024年度的缴费基数,三、申报方式2024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均通过“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各参保缴费单位缴纳2023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并完成当月缴费人员增减业务后,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中台)”功能,申报2024年度缴费基数,特别提醒:对于2023年度月工资总额高于暂定封顶数的参保人员,单位在申报基数时务必按照职工2023年度月工资总额进行申报,待2024年缴费基数正式上下限公布后,四、申报及调整时限1.各参保缴费单位原则上于2024年1月31日缴费前完成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2.参保缴费单位因失误等原因,造成职工2024年度缴费基数不准确的,需经社保经办机构稽核后重新申报调整,五、友情提示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