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乐科〔2022〕1号)要求,乐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批批复组建的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审工作,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科技局高新科(科研诚信监督)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联系方式:高新科卢媛:0833-2443435高新科(诚信监督)杜晨光:0833-2443435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邮政编码:614000附件:2022年第一批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满验收结果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