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12月27日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第二条在广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财政补贴范围、补贴程序和监督检查的,第二章补贴范围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所指的境外人才应符合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的人才范围,且符合《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高端人才目录》或《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紧缺人才目录》标准,(三)申请人获得高端人才、紧缺人才资格时点处于纳税年度内的,第十一条申请人一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天数计算,其应享受的广州市纳税年度财政补贴按下列方式计算:(一)财政补贴=∑(分项分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分项已缴税额占比),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2.经营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3.获人才政策支持的补贴性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获人才政策支持的补贴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获人才政策支持的补贴性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其财政补贴还应增加计算享受补贴时段系数:财政补贴=∑(分项分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分项已缴税额占比×享受补贴时段系数)享受补贴时段系数=应享受财政补贴时段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补贴程序第十五条财政补贴每年办理一次,每个纳税年度的财政补贴申请于次年受理,第十七条申请财政补贴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人申请表》,第二十四条申请人申请补贴的所属纳税年度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