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财政资金的管理,防范大运会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成都经开区财政局、成都经开区大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经开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大运会筹备工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开财发〔2020〕34号)相关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运会项目财政资金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2023年9月至23月起,我局对区住建局(区大运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大运会项目财政资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处理,一是发出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问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要求单位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制度,责令问题单位限期报送整改结果,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