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3〕2675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55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98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788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96万元,此项指标列2024年有关预算科目,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区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文档附件:2675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