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2651号市烈士陵园、市军供站: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998号),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1),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重点科室建设以及陈展宣传等支出,二、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区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三、请你地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1.2024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4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文档附件:2651社指-1.pdf2651社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