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2732号各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1140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5650.7万元,中央补助27008.2万元,此项资金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用于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文档附件:2732社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