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苏州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审计局自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8日,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南京大学苏州校区项目,自2023年1月至10月期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第四阶段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南京大学苏州校区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太湖大道北、昆仑山路南,总投资37.5亿元,总投资70亿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积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紧盯建设项目关键节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资料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一)个别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报送审计资料,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已积极组织整改,规范工程资料管理、统筹安排建设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结算审核的各项工作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