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二)实施高端软件“铸魂”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四)实施数字终端“扩量”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大数据局)(八)实施云服务大数据“融通”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着力做强创新平台,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加快自主生态培育,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2.培育特色化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3.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2.落地一批优势主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五)聚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建设产业链促进机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六)聚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