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赣科规[2023]1号),省科技厅按照对2019年、2020年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示(见附件),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予以奖励支持,评价等级为限期整改的新型研发机构,限期整改时间为一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公示期至2024年1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对收到的异议,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0791-86254241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附件:2023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江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