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制定《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7日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第二条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第五条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一)申报主体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第三章培育与管理第八条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可立足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工业设计发展情况,市(州)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发布后及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经济和信息化厅复核后,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附件:1.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2.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列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