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试行)》(珠高〔2021〕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依托我区主导产业内民营企业设立,(二)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拥有仪器设备(含软件)300万元以上,(三)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可为我区主导产业提供研发试验、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公共技术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二、申报方式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珠高〔2021〕8号),可向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三、申报时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7日,四、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刘叶,(二)地址: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