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联系电话:0791-86258762),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附件:附件:2023年度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pdf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