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促进家电消费(五)提升绿色家电消费,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壮大服务消费(七)提升餐饮消费,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日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八)扩大文旅消费,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九)释放体育消费,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挖掘文娱消费潜力,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一)开展公共交通换乘优惠工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激活消费新业态(十四)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消费,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五)发展电商新零售,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六)挖掘数字消费,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十)提升健康服务消费,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十一)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八、加大消费活动保障(二十六)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工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十七)开展服务保障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活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三十)支持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十三)加强南宁消费特色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