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溪县科技局、明溪县财政局、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科〔2023〕3号)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1〕13号)要求,明溪县科技局委托华睿会计师事务所(福建)有限公司对全县申报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14家企业研发费用与补助金额进行了评估核实(《审计报告》(华睿专字〔2023〕第2057号),经明溪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博诺安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玮士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格林韦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泰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福建美士邦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康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2022年度研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审核评估结果(见附件)及此次审核产生的审计费用492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反映,提出异议时应当有清晰而明确的理由,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期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明溪县科学技术局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88号(邮编365200)联系电话:县科技局0598-2813458(科管股)附件:2022年度14家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明细表明溪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