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精神,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审核统计,现对我市2023年第八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81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联系,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生产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在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内(以“信用中国”查核为准),联系方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0357-2091413附件:临汾市2023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第八批▪81户).xlsx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8日。